李有来,1969年出生,安徽省巢湖市和县人。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、行书专业委员会委员(全国首届行书展评委),北京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创作委员会主任,北京军区政治部文艺创作室专职书画创作员,全国青联第九届委员,2002年被中国书法家协会评为“德艺双馨会员”。
书法作品曾数十次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国家级重要展览。曾获首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创作奖,全国第七届书法篆刻展“全国奖”(最高奖),全国第八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二等奖,全国书画院系统书画作品联展“徐悲鸿美术奖”,第四届中国书法篆刻电视大赛一等奖等多项大奖。先后4次获得全军书法大赛一等奖,3次获得北京市书法比赛一等奖。先后3次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“李有来书画展”。多幅作品被中南海、人民大会堂等单位收藏。著有《行书诗词创作50例》、《草书楹联创作50例》等书法著作、字帖、光盘近20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