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日益昌盛,中国的书法艺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。怎样正确评价书法艺术,成了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。
评价书法艺术,也可以称之为书法艺术欣赏或书法艺术的批评。它包括两个方面:一是审美对象,即书法作品,包括作品形成的时代、地域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大背景,同时也包括对作品作者的生平、哲学思想、艺术风格的了解。二是审美主体即作品的批评与欣赏者,它包括批评者的人生经历、文化素养及艺术鉴赏能力等。它们之间的关系,如同商品与市场的关系,缺一不可。
尽管千百年来,关于书法的评价见仁见智,莫衷一是。但是,书法艺术同其他艺术一样,在其逐步成熟的过程中,同时也形成了自身的特点和规律。完全可以依据这些特点和规律,去把握作品的艺术特征,正确开展书法作品的艺术评价活动。
正确开展书法艺术评价的前提,是欣赏者批评者要具备一定的书法艺术修养。
艺术评价是一个共鸣的过程,只有那些具备一定艺术修养的人,才会被艺术的感染力所打动。如果让一个对中国书法艺术一无所知的外国人,去评价唐代草圣张旭的艺术风格,他能一言中的,书法作品是一个由抽象线条组成的综合文化体,每一种风格的形成,都带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和明显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地域与宗教哲学思想色彩。比如小篆,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,鉴于文字混乱,同音不同字,同字不同义,严重影响政令颁行的情况,令李斯、赵高、胡毋敬等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文字——秦篆,后人称之为小篆。这个常识的问题国人皆知。但是小篆是在什么文字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。它与大篆的异同又在哪里。小篆的整体风格表达了时代的哪些特征。表现了君主的哪些意图。它又是受什么哲学思想影响,形成自己的风格。有人会说,这些问题是专家们研究的课题。对,这种说法完全正确。可是专家们研究的成果,得出的评价,你看了没有?你没有看,你就不了解小篆的真实含义,又怎么对小篆进行评价,中国书法是一种文化,它是以中国汉字为基础的。中国文字几千年来是一种工具,它的普及程度已经深入到中国人的骨头之中。尤其楷书,特别是唐楷,没有人不了解的。否则他就不是一个中国人。但是,就是这种普及,贻误了对书法艺术的正确评价。好多人喜欢用唐楷的法则去评价其他楷书,甚至去评价其他书种。这是十分错误的,也是十分滑稽的。其原因就是没有了解书法这种艺术理念,这就象用江南小调的唱歌标准,去评价意大利美声歌剧一样,能不出笑话嘛。
中国文字是华夏民族由蒙蛮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,经过二千多年的不断完善与发展,到汉朝基本形成完整的文字体系。中国书法也从此迈开了艺术生涯的第一步,因此说,真正意义的书法艺术,开始于汉末的魏晋时代。书法艺术在不断完善与发展的过程中,吸收了中华文明多种艺术的营养,形成了风格多样五彩缤纷的书法现象。因而后人评价书法,往往爱借用姊妹艺术的语言,去表达书体的风格,如书卷气、金石气等,对人的赞誉之词也直接用于书法的评价,如阳刚之气、阴柔之美等。甚至用书法的风格去比拟名人,用颜真卿楷书的端庄、厚重比喻现实主义的诗圣杜甫,把张旭狂浪不羁的草书比喻浪漫主义的诗仙李白……因此说,书法艺术的审美主体,也就是欣赏者与批评者,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与书法知识。尽管大家的欣赏水平不可能统一在相同的层面,还是应当多学多看多了解多请教,力争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去正确评价艺术作品,千万不要不懂装懂乱点鸳鸯谱。
另外一个问题,是一个十分个性的问题。由于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,每一种文化现象都影响着人们的审美情趣,儒释道三教的哲学宗教思想,无论你愿不愿意承认,它都不同程度地渗透在你的人生观里,有意思无意思地左右着你对美的评价。因此在书法评价活动中,要尽量减少这些因素的支配作用,给作品以公允的评价。除此之外,地域因素、文化层次、个人经历都影响着个人的审美情调。这就像吃饭穿衣一样,很难整齐划一。所以,作为掌握一定评价能力的主体,要敢于直抒已见,切莫人云亦云,以免被人带到沟里去。